当前位置:主页 > 招募信息 >

【白血病L043】GC007g(异基因CAR-T细胞疗法)治疗复发难治性CD19+急性B 淋巴细胞白血病

招募状态: 招募中 免费入组

提示:找不到相关临床试验项目?没关系,联系我们,为您精准匹配!

试验评分:
治疗阶段:
二线及以上
药品名称:
GC007g:国内首个供者来源异基因CAR-T细胞疗法
适 应 症:
异基因移植后复发难治性CD19阳性急性B淋巴细胞白血病
癌      种:
淋巴瘤
【白血病L043】GC007g(异基因CAR-T细胞疗法)治疗复发难治性CD19+急性B 淋巴细胞白血病

一、临床试验项目名称
GC007g 注射液治疗异基因移植后复发难治性CD19+急性B 淋巴细胞白血病的I 期临床研究

二、适应症
异基因移植后复发难治性CD19阳性急性B淋巴细胞白血病

三、试验药物介绍
GC007g是国内首个供者来源异基因CAR-T细胞疗法,用于治疗以往接受过同种异体移植(HSCT)后复发的B-ALL患者。该细胞疗法运用了人类白细胞抗原(HLA)匹配的供体T细胞,能够解决与自体CAR-T细胞疗法相关的T细胞适应性的问题。

四、主要入选标准
1.(一) 入组研究治疗,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男性或女性,年龄 18-70 岁(含临界值);
3.明确诊断为急性 B 淋巴细胞白血病(B-ALL)并满足:
(1)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HSCT)复发的 Ph-ALL 患者;或 allo-HSCT 后接受过至少 2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药物治疗且确认无效的 Ph+ ALL 患者,或ABL 激酶突变结果显示对现有的 TKI 药物耐药;
(2)骨髓中原始/幼稚淋巴细胞比例>5%;
4.骨髓肿瘤细胞 CD19 表达阳性;
5.B-ALL 患者必须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包括所有半相合移植,亲缘全相合和无关供体(URD)造血干细胞移植;
6.ECOG≤1;
7.预计生存期≥3 个月;
8.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10^9/L;
9.血小板计数≥50×10^9/L;
10.绝对淋巴细胞计数≥1×10^8/L;
11.充足的器官功能储备:
a)谷丙转氨酶 ≤ 2.5× ULN(正常值上限);
b)谷草转氨酶≤ 2.5× ULN(正常值上限);
c)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 法)≥60mL/min;
d)血清总胆红素 ≤1.5 × ULN;
e)经超声心动图诊断受试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且未见有临床意义的心包积液;
f)未见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
g)室内自然空气环境下,基础氧饱和度>92%;
12.育龄女性在筛选期及基线期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免疫荧光法)检查妊娠阴性,并同意在输注后至少 1 年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伴侣为育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输注后至少 1 年内使用有效的屏障避孕方法并避免精子捐献;
13.(二)供者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4.大于或等于18岁;
15.必须为患者最近一次干细胞移植的供者;
16.有充足的静脉通路用于外周血白细胞分离,或同意使用临时中心静脉导管进行白细胞分离;

五、主要排除标准
1.(一) 以下任一点均作为患者排除标准: 患有其他肿瘤(无病生存超过 5 年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和原位宫颈癌、膀胱癌、乳腺癌除外);
2. 有精神障碍病史,可能会影响遵守本方案或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3. 有以下遗传性疾病病史:如范科尼贫血,舒-戴二氏综合征,科斯特曼综合征或其他任何已知的骨髓衰竭综合征;
4. 既往出现 II-IV 度(Glucksberg 标准)急性 GvHD 或广泛型慢性GvHD;
5.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一年内患有 III-IV 级心衰或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术、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临床症状突出的心脏疾病,或筛选时QTc间期> 480 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
6. 已知合并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的受试者;或怀疑存在中枢侵犯,可检测到脑脊液白血病恶性细胞的受试者;
7.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病史或疾病,如癫痫发作疾病、脑血管缺血/出血、痴呆、小脑疾病,或任何涉及 CNS 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8.下列任意一项病毒学检测结果为阳性:
a)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 抗体);
b)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抗体);
c) HBsAg 阳性或 HBcAb阳性,若HBcAb 阳性则进一步检测 HBV DNA拷贝数,阴性者可以入组 ,采 用 PCR 荧光法,COBAS AmpliPrep/COBAS TaqMan 全自动病毒载量仪检测;
d) 梅毒螺旋体抗体(TPPA 抗体);
9. 存在或怀疑无法控制的或需要静脉给药治疗的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
10. 严重的过敏史或过敏体质患者;
11. 过去 2 年内存在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全身疾病调节药物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克罗恩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史;
12. 曾经或正患有间质性肺病(如肺炎、肺纤维化);
13. 曾接受过基因治疗或其它 CAR-T 产品治疗;
14. 曾接受过其他任何靶向 CD19 的药物;
15. 在知情同意书签署前的 4 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或知情同意书签署日期距离上次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最后一次用药仍在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16. 因生理、家庭、社会、地理等因素致依从性差,不能配合遵行研究方案和随访计划者;
17. 同时对环磷酰胺联合氟达拉滨,及苯达莫司汀存在禁忌的受试者;
18.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需要在研究治疗后 12 周内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治疗(≥3mg/天的地塞米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合并症;
19.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6 周内接受供者淋巴细胞输注;
20. 哺乳期妇女且不愿意停止哺乳;
21. 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的病情;
22. (二) 以下任一点均作为供者排除标准: 有精神障碍病史,可能会影响遵守本方案或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23. 有经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病史(即使接受了最佳的疗法,收缩压> 160 mmHg或舒张压> 100 mmHg),中风或严重心脏病(心绞痛除外)。有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或血管成形术病史且无症状的供者将接受心脏彩超和心电图评估,经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的异常时可入组本研究;
24. 有贫血(Hb<110g/L)或血小板减少(血小板<100000/μL)。由于缺铁导致Hb水平<110g/L的潜在供者在开始进行铁替代治疗后具有捐献资格;
25.下列任意一项病毒学检测结果为阳性:
a)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抗体);
b)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
c) 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若HBcAb阳性则进一步检测HBV DNA拷贝数,阴性者可以入组,采用PCR荧光法,COBAS AmpliPrep/COBAS TaqMan全自动病毒载量仪检测;
d) 梅毒螺旋体抗体(TPPA抗体);
e) EB病毒抗体(EBV抗体);
f) 巨细胞病毒抗体(CMV抗体);
g) 人类嗜T淋巴细胞白血病病毒抗体(HTLV-Ab);
26. 存在或怀疑无法控制的或需要静脉给药治疗的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
27. 怀孕的供者;
28. 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的情况。

六、研究中心所在省份及城市(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序号 省份 城市
1 浙江 杭州
2 重庆 重庆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

  • 上一篇:【淋巴瘤L042】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治疗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
  • 下一篇:【鼻咽癌L014】IBI310(抗CTLA-4)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复发性或转移性鼻咽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