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CM049】TQB3139与克唑替尼对非小细胞肺癌的研究
一、临床试验项目名称
比较 TQB3139 与克唑替尼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对照研究 III期
二、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三、试验药物介绍
TQB3139 胶囊:新型ALK抑制剂(ALK-TKI),其活性比克唑替尼高3-7倍。在“治疗中国ALK/ROS1阳性NSCLC的I期研究(摘要号9585)”这项1期研究中,纳入63例既往治疗失败的NSCLC患者。其中59例ALK+,4例ROS1+,有16例患者既往接受过ALK-TKI治疗(11例克唑,5例恩沙替尼),36.5%有脑转移。总体ORR达到73%,DCR为85.7%,中位PFS为12.1个月。脑转移患者的脑病灶ORR为80%(8/10)。未接受过ALK-TKI治疗患者的中位PFS未达到,接受过ALK-TKI患者的PFS为5.6个月。
四、主要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 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
2.ECOG 评分[0-1]分; |
3.预计生存期≥12 周; |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晚期 NSCLC,按照附件五评价为无法手术治疗的ⅢB-Ⅳ期,且 ALK 为阳性的患者; |
5.未接受过针对无法手术治疗的ⅢB-Ⅳ期的 NSCLC 的系统性 ALK 抑制剂治疗; |
6.接受针对无法手术治疗的ⅢB-Ⅳ期的 NSCLC 的化疗线数<2; |
7.筛选时,按照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的病灶(不包括脑部病灶); |
8.筛选期的实验室检查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 109/L;
②血小板计数(PLT)≥75× 109/L;
③血红蛋白≥100g/L;
④血清淀粉酶≤1.5 倍 ULN;血清脂肪酶≤1.5 倍 ULN;
⑤血胆红素≤1.5 倍 ULN;
⑥肌酐≤1.5 倍 ULN;
⑦ALT 或 AST≤3 倍 ULN;
⑧多普勒超声:左室射血分数 (LVEF) ≥50%; |
9.受试者自愿参加本项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五、主要排除标准
1. 5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 |
2.对研究药物 TQ-B3139 或克唑替尼的药物成分存在已知的过敏; |
3.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或仍处于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 |
4.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重大的手术治疗; |
5.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任何治愈目的的既往放疗或小手术; |
6.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急性毒性未恢复到≤1 级; |
7.受试者首次用药前 2 周内存在活动性的病毒、细菌性、真菌性感染; |
8.首次用药前 3 个月内出现过 II 级及以上的以下情况之一: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9.目前存在无法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
10.目前存在持续的≥Ⅱ级的心律失常,任何程度控制不佳的心房纤颤或 QTc 间期>480ms; |
11.目前存在广泛分布的或已知存在过Ⅲ级及以上的间质纤维化或间质性肺病史,包括肺炎、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肺炎、间质性肺病、闭塞型细支气管炎; |
12.目前存在有症状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
13.筛选期的病毒学检测显示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时: ①HBsAg 阳性且 HBV DNA 超出正常值上限(抗病毒治疗之后,降低至正常值范围以内,允许纳入); ②Anti-HCV 阳性且 HCV RNA 阳性或超出正常值上限; ③HIV 阳性或超出正常值上限; |
14.目前存在无法口服服用研究药物的事件; |
15.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已知的 CYP3A4 强效抑制剂的药物或食物,包括但不限于: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非、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和伏立康唑等; |
16.在首次给药前 12 天内,使用已知为 CYP3A4 强诱导剂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丁和利福平等; |
17.育龄期妇女在研究药物给药前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保证研究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男性无法保证研究期间采取有效的避育措施; |
18.其他任何经研究者判定无法纳入研究的情况。 |
六、研究中心所在省份及城市(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序号 |
省(州) |
城市 |
1 |
广东 |
广州 |
2 |
湖南 |
长沙 |
3 |
安徽 |
合肥 |
4 |
江苏 |
常州 |
5 |
重庆 |
重庆 |
6 |
福建 |
福州 |
7 |
广东 |
湛江 |
8 |
广西 |
南宁 |
9 |
黑龙江 |
哈尔滨 |
10 |
海南 |
海口 |
11 |
河南 |
郑州 |
12 |
吉林 |
长春 |
13 |
北京 |
北京 |
14 |
陕西 |
西安 |
15 |
辽宁 |
沈阳 |
16 |
山东 |
临沂 |
17 |
广西 |
柳州 |
18 |
山东 |
青岛 |
19 |
山东 |
济南 |
20 |
山西 |
太原 |
21 |
四川 |
成都 |
22 |
天津 |
天津 |
23 |
山东 |
潍坊 |
24 |
四川 |
泸州 |
25 |
新疆 |
乌鲁木齐 |
26 |
河南 |
新乡 |
27 |
山东 |
烟台 |
28 |
云南 |
昆明 |
29 |
浙江 |
杭州 |
30 |
广东 |
中山 |
31 |
江苏 |
南京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