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直肠癌L031】 FS-1502治疗RAS/BRAF野生型HER2阳性晚期结直肠癌
一、临床试验项目名称
一项多中心、开放II期临床研究:评价FS-1502在RAS/BRAF野生型HER2阳性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的抗肿瘤活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二、适应症
RAS/BRAF野生型HER2阳性晚期结直肠癌
三、试验药物介绍
FS-1502:即注射用重组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单甲基奥瑞他汀F偶联剂,针对HER2的ADC药物
四、主要入选标准
1. ≥18岁,性别不限; |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既往曾针对晚期结直肠癌接受不少于2个系统治疗方案;曾接受抗HER2治疗(包括单克隆抗体、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等)后进展的患者可入组; |
3. 患者入组前须提供肿瘤基因检测书面报告以证实为RAS/BRAF野生型及HER2阳性,HER2阳性定义为免疫组织化学法(IHC)3+或IHC2+/原位杂交(ISH)+;或同意提供足够的肿瘤石蜡切片或新鲜组织标本进行检测; |
4.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
5. 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
6. 患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 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
• 血红蛋白≥ 90g/L(在14天内无红细胞输注);
• 血小板≥100×109/L;
• 血清总胆红素≤ 1.5×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normal,ULN),具有Gilbert综合征的患者为≤ 3.0×ULN ;天冬氨酸转氨酶 ( 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 AST ) 、 丙氨酸转氨酶 ( 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 2.5×ULN;伴有肝转移的患者,AST、ALT均需 ≤ 5×ULN;
• 肌酐< 1.5 ×ULN且肌酐清除率 ≥45mL/分钟(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
• 白蛋白≥ 3g/dL;
• 已知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7. 根据RECIST 1.1版进行评估,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8.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3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
9.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五、主要排除标准
1. 开始给药前14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小分子靶向治疗,放疗等;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治疗、肿瘤免疫治疗、单抗类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患者; |
2. 开始给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
3. 曾接受抗HER2抗体耦连药物(T-DM1,DS-8201a等)治疗后进展的患者; |
4. 有脊髓压迫症状、软脑膜转移或临床未控制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定义为疾病稳定不足3个月,或未经治疗的且有症状的,或需要类固醇类或抗痉挛药物控制相应症状。临床控制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允许入组,定义为疾病稳定3个月以上,且无临床症状,并无需类固醇类 或抗痉挛药物治疗,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停止使用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且所有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至基线水平; |
5. 存在临床上未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或医疗干预(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
6. 既往有间质性肺疾病、药物性间质性肺疾病或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目前仍然接受药物治疗或其他临床干预措施或有目前存在的活动性肺间质病变; |
7. 未控制稳定的糖尿病患者(正在接受稳定的胰岛素方案或降糖药方案、专科医生评价血糖控制良好的患者允许入组); |
8.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 NCI-CTCAE 5.0 1级);此前接受过化疗的患者存在的神经毒性需要恢复到NCI-CTCAE 5.0 2级或以下; |
9. 过去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采取过适当治疗的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I期子宫癌或可治愈的其他恶性肿瘤; |
10. 患者服用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主要是Ia、Ic、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或存在延长QTc间期的风险因素,例如不可纠正的低钾血症、遗传性长QT综合征; |
11. 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筛查期在研究中心的进行3次12导联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测量,根据采用仪器的QTcF公式计算三次平均值,QTcF > 470毫秒;
b.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 ≥ 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c.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导异常,II度房室传导阻滞; |
12.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
13. 已知对FS-1502任何辅料过敏; |
14. 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包括乙型肝炎(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DNA超过1000 IU/ml或符合研究中心诊断活动性乙肝感染标准)或丙型肝炎(丙肝病毒RNA阳性),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阳性); |
15. 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影响患者签署ICF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状况(如活动性的或不可控制的感染等)。 |
六、主要研究中心所在省份及城市(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序号 |
省份 |
城市 |
1 |
上海 |
上海 |
2 |
黑龙江 |
哈尔滨 |
3 |
湖南 |
长沙 |
4 |
广东 |
广州 |
5 |
天津 |
天津 |
6 |
福建 |
福州 |
7 |
云南 |
昆明 |
8 |
四川 |
成都 |
9 |
辽宁 |
沈阳 |
10 |
河南 |
郑州 |
11 |
广东 |
佛山 |
12 |
海南 |
海口 |
13 |
浙江 |
杭州(待启动) |
14 |
重庆 |
重庆(待启动) |
15 |
山东 |
济南(待启动) |
16 |
河北 |
石家庄(待启动) |
17 |
江苏 |
南京(待启动) |
18 |
湖北 |
武汉(待启动) |
19 |
河南 |
洛阳(待启动) |
20 |
北京 |
北京(待启动)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